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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招生网(2024年华中师范大学招生代码)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4-03-27 08:10:38

大家好,华中师范大学招生网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2024年华中师范大学招生代码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华中师范大学招生网和2024年华中师范大学招生代码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一、专县生怎么进华师初中

1、普通班招生1(面向武汉市(含郊区)):武汉市的考生参加每年六月举行的高级中学入学统一考试后,按第一志愿择优录取。

2、普通班招生2(面向湖北省专县):湖北省的考生参加每年四、五月份举行的相关考查后,择优录取。

3、华中师大一附中国际部招生(面向湖北省):武汉市含(郊区)考生参加武汉市中考、专县考生参加华师一附中自主招生考查,择优录取。

4、理科实验班招生(面向湖北省):按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相关政策办理。

5、网上远程招生(面向全国):凡国内品学兼优的初中毕业生在华中师大一附中远程招生系统中注册后,经网上考查及面试考核后,参考中考成绩择优录取。进华中师大一附中学习的渠道很多,请考生认真选择,把握机会。网上招生是华中师大一附中新增加的一种招生方式,也是其他招生方式的一种沟通渠道。若选择其他的招生方式,敬请考生及家长在三月底以后电话咨询(号码另行告知)或亲自到华中师大一附中咨询、了解具体招生政策。若选择网上招生方式,敬请认真阅读有关要求,积极汇报,接受网上考察与交流

二、2024年华中师范大学招生代码

1、华中师范大学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211工程及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2、截至2020年12月,学校下设28个教学科研单位,79个本科专业。

3、学校主要院系: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政治学研究院,公共管理学院,化学学院,物理科学学院等。

三、华中师范大学招生代码2024

1、华中师范大学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211工程及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2、截至2020年12月,学校下设28个教学科研单位,79个本科专业。

3、学校主要院系: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政治学研究院,公共管理学院,化学学院,物理科学学院等。

四、华中师范大学国优计划招生简章

2023年面向安徽、甘肃、广西、贵州、海南、黑龙江、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吉林、江西、内蒙古、宁夏、青海、山西、陕西、四川、西藏、新疆、云南、重庆等22个省(市、区)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

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历史学等5个专业。

1、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教、适教,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

3、接受《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和本简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1、“优师计划”为优师专项招生计划,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高考志愿填报时,有意愿的考生需按省级考试机构相关规定填报华中师范大学优师专项计划专业志愿。

2、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区)及实施高考改革省(市、区)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3、对于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无专业级差。总分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队,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综合改革类省(市、区)(海南省、河北省、重庆市、湖南省、湖北省)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和外语单科成绩。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区),其录取原则作如下说明:综合改革省(市、区)(海南省、河北省、重庆市、湖南省、湖北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4、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5、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6、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交已签字确认的《协议书》,不提交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7、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8、“优师计划”招收的定向就业师范生不办理入学户籍迁移。

9、入学后,“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不得转为非优师专项学生,可按程序在“优师计划”招生专业内申请转专业。

“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品学兼优的“优师计划”师范生还可享受国家和学校设置的各类奖、助学金。

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华中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1、“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毕业生须履行《协议书》约定的义务,经双向选择,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至生源省份定向县县域中小学任教,入编入岗,任教服务不少于6年。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归口管理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在定向县域学校间流动。

2、毕业后未按规定履约的,按照《协议书》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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