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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机构设置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5-03-26 10:11:20

很多朋友对于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和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机构设置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辽宁省哪些大学有法律系

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民族大学、大连海洋大学、渤海大学、沈阳理工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工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大连大学等,都开设有法学专业。

辽宁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0年,前身为辽宁大学法律系,是辽宁省第一所法学全日制本科教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

辽宁大学法学院是首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应用型、复合型)教育培养基地和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建设单位;法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辽宁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示范性专业;法学学科被列入辽宁省高校一流特色学科一层次。

师资团队

法学院现有在岗教师52名,其中,正教授18人、副教授27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82.7%。有兼职教授10人、外籍客座教授4人。获得博士学位者(含博士在读)比例为69.23%。

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4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奖者1人。除本科外,还设有硕士及法学一级博士点,此外还是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28个试点单位之一。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辽宁大学法学院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机构设置

学院下设理论法学系、民商法学系、刑法学与诉讼法学系、经济法学系四个系,以及法学研究所和司法制度研究所,设有国家司法考试培训中心、研究生入学考试培训中心和法学实践教学中心等三个中心。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维权委员会、教职工维权委员会、辽宁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和沈阳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秘书处也设在法学院。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的院徽院训

院徽解读:院徽主体为圆形,运用比喻的手法。院徽中央为天平,代表着法律倡导的公平和正义,这也是法学教育的追求和目标;天平中间实体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华表,其象征国家的力量,代表法律的国家权威;天平下面是一本张开的书,代表给予法学教育的知识的沃土;1993年表示法学院成长的开始;在院徽的外环是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的中文和英文。从整体上看,院徽为象征自由、崇高、忠诚的蓝色,标志造型简练,突出表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法律教育和学院的特征。

院训解读:

博学:源于《礼记中庸》:“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意为从事法律工作和法学教育需要“广泛的学习”;

厚德:源于《易坤》:“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意在培养一种心胸宽广而高尚的道德品质

求是:“求”追求、探究;“是”,真也。《说文》引申为真谛、规律、本质。“求是”意在追求真理、探究真相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

笃行:源于《礼记中庸》:“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意为“踏踏实实,一心一意的实践”。

“博学”与“厚德”是指从外部增加知识学识,从内部修养品德内涵;“求是”与“笃行”是指教育的一方面要教人求真求实,另一方面要教人亲历躬行。院训的内涵便是要求作为职业的法律人要外增学识,内修品德,追求真理,功于实践,追求“知行合一”。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专业设置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教育资源丰富,其专业设置独具特色。学院的核心本科专业为法学,下设五个细分方向:民商法学、律师法学、法制新闻、国际法学和知识产权,为学生提供了多元化的专业选择。

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学院设有六个硕士学位点,涵盖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以及经济法学,满足了不同学术兴趣和职业发展的需求。此外,学院还提供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点,进一步深化了研究生的研究深度。

学院的教育层次多样,包括硕士研究生教育、在职研究生教育,以及全日制本科生教育,为在校生和职业人士提供了灵活的学习路径。同时,继续教育项目也满足了社会上对法律知识更新和提升的需求。

扩展资料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和律师学院是隶属于沈阳师范大学的二级学院。1993年4月学校创建法学专业,1995年9月15日正式成立法律系,2006年5月10日法律系更名为法学院,2010年经学校批准成立律师学院,与法学院“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关于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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